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上栗位于江西西部,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城市群腹地,扼吴楚通衢要地,为湘赣边贸重镇。自古商贾云集,边贸活跃,素有“小南京”之称。全县人口48万,总面积721.11平方公里,辖6镇3乡1个垦殖场,155个行政村,12个居委会。人口密度666人/平方公里,劳动力资源丰富。县城面积7平方公里,城区人口7万。境内交通便捷、通讯发达,319国道纵贯南北,长(沙)南(昌)公路和沪瑞高速分别横贯东西。320国道和湘赣铁路擦境而过,正在建设的萍栗高速公路贯穿全县,萍栗高速建成后,往长沙黄花机场仅需半小时。全县公路村村通达1310.2公里以上。全县电话总容量达90000门以上,广播电视、移动通讯网络覆盖全县。